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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2025年度优质教学奖励的通知

更新于:2025年03月26日 14:07 编辑: 点击:

教质管发〔2025〕7号

各学院(部):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入教育教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根据《兰州工业学院优质教学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学校决定开展优质教学奖励评选表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行政兼教学人员归属到相应的二级教学单位申报,占二级单位名额。

二、评选条件

见《兰州工业学院优质教学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兰工院〔2024〕76号)

三、评选程序

1. 教师申报: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由本人自愿申请或所在教学基层组织推荐。申报人应向所在教学基层组织如实报告申请条件和教学成绩,展示有关材料,经教学基层组织综合评议并签署意见后,向学院(部)提出候选人名单。

2. 学院(部)推荐:学院(部)按《兰州工业学院优秀教学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评审推荐,评审结果向学院(部)师生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评议并签署推荐意见后,随同能真实反映教学效果的各类证明材料(整理要求见附件1),于规定日期报送教学质量管理处。

3. 学校评审:教学质量管理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提请学校优质教学奖评选工作专家组对各学院(部)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确定入选教师,最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公示。

4. 结果公布:学校公布获奖名单,颁发获奖证书,并按照奖励标准发放相应类别奖金。

四、工作要求

1. 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优质教学奖的评选工作,认真做好协调组织工作,严格遵守评奖规定及评选程序,确保评奖公平公正。

2. 各院(部)推荐的候选人按要求填报《兰州工业学院优质教学奖励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各院(部)要组织院级督导、同行和教学管理人员对每位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至少要组织3次的随堂听课,并组织访谈、收集学生意见等,形成综合评价结果,填报《兰州工业学院优质教学奖励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

五、材料报送

1. 各学院(部)推荐参评教师材料(《兰州工业学院2025年度优质教学奖励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兰州工业学院优质教学奖励申报书》(附件2)经学院(部)院长(主任)签字、盖章后于4月15日前提交至教学质量管理处孟婷婷,数据要确保准确无误,同时发送电子版至355769268@qq.com。

2. 参评教师需提交装订成册的评审佐证材料复印件,每份有效支撑材料需加盖学院(部)公章,于4月15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355769268@qq.com。

3. 逾期不提交评奖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奖资格。

 

附件:

1.兰州工业学院2025年度优质教学奖励佐证材料要求

2.兰州工业学院优质教学奖励申报书

3.兰州工业学院2025年度优质教学奖励候选人汇总表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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