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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

更新于:2025年06月13日 11:27 编辑: 点击: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

教师评学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教师评学是教师对所授课程学生学习情况做出总体评价,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之一。为加强对学生学习状态的评价、监测和反馈,及时了解和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推动教学和管理工作持续改进,现开展本学期教师评学活动。为保证评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学时间

2025年6月13日(16周 星期五)-2025年7月7日(20周 星期一)

二、评学范围

1.评学主体:全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含兼职、外聘教师)。

2.评学对象:教师当学期所教授的本科教学班学生。以行政班级为单位,一位教师担任多门课程或在多个班级任教的,需对每个班级进行评价。

三、评学程序

1.教师评学工作由教学质量管理处统一组织,负责教师评学工作安排及要求。

2. 本次教师评学采用青果进行网上评学《教师评学操作指南》(见附件1),教师评学工作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

3.教师评学结束后,质管处协调程序员通过系统导出数据,各学院填写《兰州工业学院教师评学成绩汇总表》(见附件2)《兰州工业学院教师班级评学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撰写当学期《教师评学分析报告》(见附件4将纸质版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易湘斌处,电子版发送至:530064133@qq.com。

3.教学质量管理处根据各学院的教师评学情况分析报告,进行全面汇总、统计和分析,撰写《兰州工业学院教师评学分析报告》,将结果反馈给学校领导和各教学单位,并作为进行教学和管理改进的依据。

、结果引用

1.评价等次。评价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0≤优秀<100;80≤良好<90;60≤合格<80;不合格<60。

2.结果运用。评学结果作为学生评奖评优名额划分到班级的依据,同时作为辅导员、班主任年度工作考核的依据。

、相关要求

1.教师评学是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评学工作,合理安排,认真组织本部门所有专、兼职任课教师按要求开展评学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并做好评学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各任课教师应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授课班级进行各项指标的等级评价,并针对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给出评语和建议。

 

附件1:教师评学操作指南

2:兰州工业学院教师评学成绩反馈表

3兰州工业学院教师评学结果汇总表

    4教师评学分析报告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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