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质管发[2025]17号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提升教师教学水平,保障学生的学习效果,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确保我校新一轮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兰州工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兰工院〔2019〕31号),现将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校级教学督导听评课环节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为抓手,坚持以“指导”为主的原则,将“督导”与“指导”相结合,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学质量管理,积极探索教学督导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实施多方面、多环节、多形式的督导,不断推进教学督导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推动良好教风和学风建设,促进学校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二、听评课环节工作重点
结合学校的重点工作,督查各学院(部)执行学校人才培养计划、教学任务实施过程、教学管理等情况。督查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落实立德树人和完成教学工作任务情况。对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教学观点等提出意见、建议。具体包括:
(一)课堂教学督导。观摩教师的课堂教学,着重从教师的仪表、语言表达,课堂教学组织与实施设计,重点难点的把握,数字化、智慧化教学方法手段的应用,思政元素的融入以及师生深度互动等方面,对授课教师作出客观评价。挖掘和肯定教师的亮点,增强教师的信心和教学热情,同时找出教学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合理建议,帮助教师改进提高。
(二)学生学习情况督导。深入学生群体,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学习困难和学习需求。指导学生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收集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教师改进的依据。
(三)教学资源督导。检查教室、实验室等教学设施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了解教学资料、教材等教学资源的更新和使用情况。提出教学资源优化建议,提高教学资源的使用效率。
三、听评课环节工作内容
采用“有点有面,点面结合”的方式开展校级课堂教学督导工作。
(一)针对性听课
1.晋升职称教师所授课程:对2026年评审职称的教师,根据教师申请,各教学单位统一上报,由校级教学督导随机听课并进行等级评定。
2.申报优质教学奖励教师所授课程:对2026年申报优质教学奖励教师,根据教师申请,各教学单位统一上报,由校级教学督导随机听课并进行等级评定。
3.新入职教师所授课程。对于学校近两年新进专任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督查。
4.外聘教师所授课程。根据各教学单位报送的外聘教师授课名单,对各教学单位外聘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督导听课。
(二)随机听课
按照2025年9月24日学校三项重点工作推进会中关于预评估整改工作对于二级教学单位的相关要求,校级教学督导要重点对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采取随机抽查形式听课巡课。(具体分工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校级教学督导应充分加强对督导工作尤其是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期间教学督导工作的重视,提高教学督导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明确教学督导的职责和权利,按照相应时间节点完成督导、反馈工作。
五、时间安排及反馈
1.各督导以个人为单位(具体任务见附件3),在学期初、期中、期末分时段安排听评课,有效杜绝集中时段听评课。
其中,对于“晋升职称教师”“申报优质教学奖励教师”和“特殊需求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进行成绩认定,认定依据《兰州工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兰工院﹝2023﹞82号)文件执行。对于“新开课(开新课)教师”“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只做定性评价。
2.听评课后,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指出优缺点,提出建议。
3.每位校级教学督导应在每月底提交已听课的《兰州工业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并可随时将听评课情况向教学质量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反馈,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意见。
附件:1.
迎评期间校级教学督导随机巡课分组名单.pdf
2.
兰州工业学院听课巡课情况反馈表.docx
3.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教学督导听课名单
兰州工业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