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教学激励机制,优化优质教学奖励体系,充分发挥奖励政策的导向、激励和保障作用,全面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学改革、深耕课堂教学、提升育人质量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更好适配新时代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要求与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实际。现拟对《兰州工业学院优质教学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完善。
为确保修订后的制度更具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贴合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实际,现面向全校各二级教学单位公开征集修订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围绕《兰州工业学院优质教学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全文,结合本单位教学工作开展实际,提出具体修订意见和优化建议。
二、征集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研讨梳理,广泛征集一线教师意见,确保建议全面、客观、贴合实际。
(二)立足实际,精准建言。所提意见建议需立足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建议内容需具体明确、条理清晰,区分保留完善、修改调整、新增补充、删除废止等具体类型,杜绝空泛、笼统、无针对性的表述。
(三)规范报送,按时完成。各单位需统一汇总梳理意见建议,形成书面修订意见稿,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7月10日前,逾期未报送视为无修订意见。
(二)报送方式: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质量管理科(行政楼21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55769268@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XX学院(部)优质教学奖励办法修订意见”。
四、其他说明
1. 教学质量管理处将对征集到的合理建议进行梳理吸纳,持续优化完善奖励制度内容。
2. 如有相关疑问,请及时与教学质量管理处对接联系。
联系人:龚婷婷, 联系电话:13919211572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6年6月29日